
韩国最高法院裁定,提供私人包间、电视、坐垫和枕头等设施的“房间咖啡馆”(room cafe),属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场所,推翻下级法院此前的无罪判决。
韩国最高法院认为,这类场所即使没有雇用陪侍人员,也没有安排陌生顾客之间的互动,只要空间设计具有高度私密性,并存在接吻、身体接触或性行为发生的可能,就可被纳入《青少年保护法》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和就业的营业类别。
案件涉及京畿道水原市一家拥有16个私人包间的“房间咖啡馆”。经营者从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营业,其中只有两个房间设有可从外部看到室内情况的透明窗,其余14间都无法从外面观察。房内配有坐垫、枕头和电视,顾客可坐卧休息。
经营者被控允许八名14岁至17岁的青少年进入,并没有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告示。
一审法院认定,这家咖啡馆属于可能诱发性接触的场所,判处经营者罚款200万韩元(约1860新元)。上诉法院后来改判无罪,认为法律主要针对有陪侍人员与顾客发生身体接触,或经营者安排陌生顾客互动的场所,而涉案咖啡馆并没有这类服务。
不过,最高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对法律的理解过于狭窄。最高法院指出,涉案“房间咖啡馆”向公众开放,但大多数房间无法从外部看到内部情况,因此存在发生接吻、身体接触甚至性行为的可能,已经符合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风险特征。
案件已发回水原地方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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