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秘鲁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于9月1日生效。
据香港政府公报消息,经双方完成所需内部程序,香港与秘鲁的自由贸易协定(简称《自贸协定》)将于9月1日生效。
《自贸协定》为香港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进入秘鲁市场时,提供具法律保障的更优惠待遇和市场准入,以创造商机,加强两地贸易和投资往来。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说,这是香港与拉丁美洲经济体签订的第二份自贸协定,充分反映香港对与拉丁美洲贸易伙伴建立更紧密经济关系的重视。
丘应桦指出,秘鲁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重要贸易伙伴。《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贸等范畴,并将提供有利平台,协助港商和投资者在秘鲁扩展业务,以及通过秘鲁在其他拉丁美洲市场开拓机遇。
据介绍,货物贸易方面,秘鲁承诺对出口秘鲁的香港原产货物,撤销约98.3%的关税税目关税,当中91.3%的关税税目在《自贸协定》生效后即时获免除关税,余下7%的关税税目关税将被逐步撤销。除关税优惠外,香港业界也可受惠于便利贸易措施和减少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超过150个服务行业受惠于秘鲁在《自贸协定》下的具体承诺。这些承诺涵盖香港具传统优势或发展潜力界别,包括专业服务、电脑及相关服务、研究及发展服务、金融服务,以及运输服务。
投资方面,秘鲁将根据《自贸协定》给予香港投资者国民待遇。为进一步加强香港与秘鲁之间的投资流动,两地已完成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的谈判,并将在各自完成所需内部程序后签订协定。
截至目前,香港已与21个经济体签署九份自贸协定,其中包括中国大陆、新西兰、澳大利亚、澳门、亚细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鲁吉亚,以及智利和秘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