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提供主动公开授权使用等服务

中国国家文物局出台《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管理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提供主动公开、授权使用等服务。

据中新社报道,在星期二(7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指出,《办法》强调国有文物管理机构应面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授权使用等服务,推动文物保护与数字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民众。

《办法》明晰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权益主体,明确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责任主体,构建了数据采集、加工、存储、传输、登记、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实现文物数据权益清晰、开放有序、利用有效、安全可控的科学管理目标,指导文物行业开展文物数字化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罗静表示,实体文物受各种条件限制不可能全部长期展出,而数字资源可以把有限的线下展陈延伸为全天候公共文化服务。《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主动公开文物高清影像以及数字展览等内容,满足社会公众浏览、欣赏、学习等使用需求。

在非营利性授权使用方面,文博从业人员、科研人员、教育从业者等文物考古研究与价值阐释主体,需要来源可靠、信息完整、体系化的文物数据,支撑开展学术研究、论文刊发、公益展览、公益宣传等非营利活动。《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明确使用范围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授权方式提供相应的文物数据。

在经营性活动授权使用方面,《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根据使用方申请,协商确定授权使用范围和服务费用,提供相应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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